紀檢監察參與企業招投標工作的思考
日期:2014-03-06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企業為了降低成本、規避風險,防止和根除物資采購及工程建設等項目中的不正之風,普遍引入招投標機制。企業紀檢監察部門面對這一新領域、新工作,如何適應這一新情況、新任務、新要求,積極參與、并給予法律法規方面的指導、把關,發揮服務、監督職能呢?對此,筆者結合實踐談幾點粗淺認識。
一、對紀檢監察工作的認識
紀檢監察工作作為一種有效載體可使企業經營活動與廉政建設工作有機結合,它對于改進管理、堵塞漏洞、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為企業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探索和實踐這項工作中,我們認識到要使其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找準效能監察工作的切入點。結合我公司特點,應做到:一方面紀檢監察工作的內容應緊緊圍繞企業的工程項目建設、設備及大宗物資采購、資金運作以及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效益、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針對日常管理中出現的具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確定選題立項;另一方面紀檢監察工作要對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管理的部門和工作人員管理行為的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促使部門和管理人員恪盡職守,增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說,紀檢監察工作不僅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更高層次的管理,是對管理過程的再管理,是對管理者的管理。
二、擺正位置,樹立服務與監督并舉意識
企業紀檢監察部門積極履行監督職能,已成為企業管理鏈條上的重要一環,形成一種高層次的管理的再管理,監督的再監督,發揮著其他管理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說,服從、服務于企業生產經營,是新時期企業紀檢監察部門的重要職責。為此,要充分樹立服務與監督并重的意識,寓監督管理于服務中。具體地講要搞好三種服務(即為招標人提供具體的法律、法規咨詢服務,為招標人規范招標程序服務;協助招標人把握好“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投標人的具體資格進行最后的審查把關),實施兩項監督(即監督招投標全過程是否符合招投標法規定;及時糾正招標人、首席評委和評委們的不規范言行),以此來規范企業招投標工作的秩序,優化企業運行的環境,使過去單一的“查錯防弊”轉變為當好企業經濟建設與發展的“保健醫生”,并從糾錯防弊,扮演企業“經濟警察”的角色為主逐漸向高層次的“參謀、助手”的方向轉變,從真實性、合法性監察為主向注重效益監察的方向發展,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在企業招投標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
三、全程介入,搞好服務和監督
招投標工作是一項較為繁雜細致的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全程介入,搞好服務和監督。
首先,要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服務與監督:一是對招投標方式的服務和監督;二是對招投標的產生辦法的監督;三是對評委數量及所占專業比例情況的監督;四是對投標人數量及應具備資格的監督;五是對將要發布的招標信息或招標邀請書主要內容的審定和監督。
做好以上服務和監督,可以達到兩個有利目的:一是在招標預備會上,通過積極宣傳招投標法規、政策,闡明觀點,提出積極的建設性意見,與被監督人員很好地溝通和磋商,有利于規范招投標程序,執行好招投標法規,維護招投標人雙方的利益。二是有利于避免監督人員與被監督人員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和矛盾。在招投標會議上,應當設立醒目的監督員席位,監察部門參與招標工作的同志應以監督員的身份出席,不得成為招標的評委。同時,應賦予監督員對招標過程及中標結果具有最終否決的權力。
值得指出的是,監督人員應通過全程參與招標工作,及時與招標人進行有效協商解決有關問題,慎重使用這一權力。在操作過程中,不能“許褚出馬,赤膊上陣”,要善于分析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遇到問題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客觀公正,堅持原則,實事求是,這樣才能真正得到領導和廣大員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否則,紀檢監察工作將寸步難行。
四、做好合同簽訂及執行情況的監督
招標會議結束后,紀檢監察部門應繼續對中標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情況實行跟蹤式的監督檢查,并使其規范化、制度化。其工作重點是:
一是中標人簽訂的合同是否與招標文件、與中標人在招標會議上所承諾的內容一致,是否與招標委員會通過的內容相符;
二是中標合同的執行情況是否與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一致,交貨期、數量、質量的驗收及服務等是否與合同相符;
三是合同規定的資金結算情況;對合同規定的付款程序、步驟應嚴格把關,避免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中斷和不必要的資金風險。
四是發生偏離合同規定的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及依據。
在方法上,對合同簽訂的監督可由參與招投標的人員履行職責,對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可采取集中式或非集中式的效能監察活動。同時,招投標工作組要對每一個供貨合同進行跟蹤,對產品質量與服務情況、價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詳細的監督記錄,作為合同最后評審的依據;對于執行合同不力者,要按照合同和制定的相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促使招標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五、應注意的問題
一是認真履行職責,避免“花瓶”擺設。參與、監督招投標的人員必須掌握法律及一些相關政策,熟悉本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經營情況、管理程序、主要設備性能等,了解市場發展狀況,以適應工作的需要。同時,紀檢監察部門要有意識地培養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以利于招標監督工作的順利和健康開展。
二是參與、監督招標的人員要相對穩定。招標活動具有一定的連續性,一環扣一環,特別是大的工程建設、技改項目更是如此。這樣,監督人員就需要有一個較長時間的熟悉、了解、掌握情況并進行經驗積累的過程。如果在招標活動過程中,隨意更換監督人員,往往會出現對前期工作情況不明,底數不清的現象,勢必影響監督的效果。因此,參與、監督招標活動的人員需要相對穩定,才能更好地做好招標監督工作。
一般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內部監管不利,導致招投標風險經常發生的現象。因此,企業要從紀檢監察部門參與招投標工作入手,監督源頭,做好風險控制,不斷提高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一、對紀檢監察工作的認識
紀檢監察工作作為一種有效載體可使企業經營活動與廉政建設工作有機結合,它對于改進管理、堵塞漏洞、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為企業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探索和實踐這項工作中,我們認識到要使其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找準效能監察工作的切入點。結合我公司特點,應做到:一方面紀檢監察工作的內容應緊緊圍繞企業的工程項目建設、設備及大宗物資采購、資金運作以及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效益、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針對日常管理中出現的具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確定選題立項;另一方面紀檢監察工作要對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管理的部門和工作人員管理行為的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促使部門和管理人員恪盡職守,增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說,紀檢監察工作不僅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更高層次的管理,是對管理過程的再管理,是對管理者的管理。
二、擺正位置,樹立服務與監督并舉意識
企業紀檢監察部門積極履行監督職能,已成為企業管理鏈條上的重要一環,形成一種高層次的管理的再管理,監督的再監督,發揮著其他管理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說,服從、服務于企業生產經營,是新時期企業紀檢監察部門的重要職責。為此,要充分樹立服務與監督并重的意識,寓監督管理于服務中。具體地講要搞好三種服務(即為招標人提供具體的法律、法規咨詢服務,為招標人規范招標程序服務;協助招標人把握好“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投標人的具體資格進行最后的審查把關),實施兩項監督(即監督招投標全過程是否符合招投標法規定;及時糾正招標人、首席評委和評委們的不規范言行),以此來規范企業招投標工作的秩序,優化企業運行的環境,使過去單一的“查錯防弊”轉變為當好企業經濟建設與發展的“保健醫生”,并從糾錯防弊,扮演企業“經濟警察”的角色為主逐漸向高層次的“參謀、助手”的方向轉變,從真實性、合法性監察為主向注重效益監察的方向發展,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在企業招投標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
三、全程介入,搞好服務和監督
招投標工作是一項較為繁雜細致的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全程介入,搞好服務和監督。
首先,要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服務與監督:一是對招投標方式的服務和監督;二是對招投標的產生辦法的監督;三是對評委數量及所占專業比例情況的監督;四是對投標人數量及應具備資格的監督;五是對將要發布的招標信息或招標邀請書主要內容的審定和監督。
做好以上服務和監督,可以達到兩個有利目的:一是在招標預備會上,通過積極宣傳招投標法規、政策,闡明觀點,提出積極的建設性意見,與被監督人員很好地溝通和磋商,有利于規范招投標程序,執行好招投標法規,維護招投標人雙方的利益。二是有利于避免監督人員與被監督人員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和矛盾。在招投標會議上,應當設立醒目的監督員席位,監察部門參與招標工作的同志應以監督員的身份出席,不得成為招標的評委。同時,應賦予監督員對招標過程及中標結果具有最終否決的權力。
值得指出的是,監督人員應通過全程參與招標工作,及時與招標人進行有效協商解決有關問題,慎重使用這一權力。在操作過程中,不能“許褚出馬,赤膊上陣”,要善于分析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遇到問題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客觀公正,堅持原則,實事求是,這樣才能真正得到領導和廣大員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否則,紀檢監察工作將寸步難行。
四、做好合同簽訂及執行情況的監督
招標會議結束后,紀檢監察部門應繼續對中標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情況實行跟蹤式的監督檢查,并使其規范化、制度化。其工作重點是:
一是中標人簽訂的合同是否與招標文件、與中標人在招標會議上所承諾的內容一致,是否與招標委員會通過的內容相符;
二是中標合同的執行情況是否與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一致,交貨期、數量、質量的驗收及服務等是否與合同相符;
三是合同規定的資金結算情況;對合同規定的付款程序、步驟應嚴格把關,避免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中斷和不必要的資金風險。
四是發生偏離合同規定的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及依據。
在方法上,對合同簽訂的監督可由參與招投標的人員履行職責,對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可采取集中式或非集中式的效能監察活動。同時,招投標工作組要對每一個供貨合同進行跟蹤,對產品質量與服務情況、價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詳細的監督記錄,作為合同最后評審的依據;對于執行合同不力者,要按照合同和制定的相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促使招標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五、應注意的問題
一是認真履行職責,避免“花瓶”擺設。參與、監督招投標的人員必須掌握法律及一些相關政策,熟悉本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經營情況、管理程序、主要設備性能等,了解市場發展狀況,以適應工作的需要。同時,紀檢監察部門要有意識地培養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以利于招標監督工作的順利和健康開展。
二是參與、監督招標的人員要相對穩定。招標活動具有一定的連續性,一環扣一環,特別是大的工程建設、技改項目更是如此。這樣,監督人員就需要有一個較長時間的熟悉、了解、掌握情況并進行經驗積累的過程。如果在招標活動過程中,隨意更換監督人員,往往會出現對前期工作情況不明,底數不清的現象,勢必影響監督的效果。因此,參與、監督招標活動的人員需要相對穩定,才能更好地做好招標監督工作。
一般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內部監管不利,導致招投標風險經常發生的現象。因此,企業要從紀檢監察部門參與招投標工作入手,監督源頭,做好風險控制,不斷提高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